1、售后服务工作在厂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直接责任人为售后服务主任。
2、售后服务工作中涉及到跨部门事情需要协调的由生产副厂长负责组织解决。
3、售后服务工作中需要其他部门人力、物力、技术支援的应无条件给予最强大的支持。
4、本体系中的工作理念、方法、措施、流程、规范、培训由生产副厂长监督售后服务主任主持实施,对本中心工作进行支持、指导、检查、考核。
5.本厂通讯及维修方信息,所有在职和离职人员不得外泄,保修按照程序进行。
6、此制度由直营中心负责解释并负责对未完善或存在缺陷之处进行改善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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